DROP PROCEDURE — 删除过程
DROP PROCEDURE [ IF EXISTS ]name
[ ( [ [argmode
] [argname
]argtype
[, ...] ] ) ] [, ...] [ CASCADE | RESTRICT ]
DROP PROCEDURE
会删除一个或多个现有过程的定义。要执行此命令,用户必须是过程的所有者。通常必须指定过程的参数类型,因为几个不同的过程可能具有相同名称和不同的参数列表。
IF EXISTS
如果过程不存在,不要引发错误。在这种情况下,会发出通知。
name
现有过程的名称(可选模式限定)。
argmode
参数的模式:IN
、OUT
、INOUT
或 VARIADIC
。如果省略,则默认值为 IN
(但请参见下文)。
argname
参数的名称。请注意,DROP PROCEDURE
实际上不关注参数名称,因为只使用参数数据类型来确定过程的标识。
argtype
过程参数(可选模式限定)的数据类型(如果存在)。有关详细信息,请参见下文。
CASCADE
自动删除依赖于该过程的对象,以及所有依次依赖于这些对象的后续所有对象(请参阅5.15 节)。
限制
如果过程被任何对象依赖,则拒绝删除该过程。这是默认设置。
如果仅存在一个指定名称的过程,则可以省略自变量列表。在这种情况下,也省略掉括号。
在 PostgreSQL 中,列出输入自变量(包括 INOUT
)就已足够,因为不允许两个同名例程共享同一个输入自变量列表。此外,DROP
命令不会实际检查您是否正确编写 OUT
自变量的类型;因此,明确标为 OUT
的任何自变量只是噪音。但出于与相应 CREATE
命令的相容性考虑,建议编写这些自变量。
为了与 SQL 标准兼容,还允许编写所有自变量数据类型(包括 OUT
自变量)而不带任何 argmode
标记。这样做时,过程 OUT
自变量的类型将会根据该命令进行核实。此规定会造成歧义,即当自变量列表不包含 argmode
标记时,未知会意在何种规则。该 DROP
命令将尝试以两种方式查询,并且如果找到两个不同的过程,则会抛出错误。为了避免此类歧义的风险,建议明确编写 IN
标记而不是让其默认为该标记,从而强制使用传统的 PostgreSQL 解释。
刚刚说明的查找规则也会被其他作用于现有过程的命令使用,如 ALTER PROCEDURE
和 COMMENT ON PROCEDURE
。
如果仅存在一个过程do_db_maintenance
,此命令足以将其删除
DROP PROCEDURE do_db_maintenance;
给定此过程定义
CREATE PROCEDURE do_db_maintenance(IN target_schema text, OUT results text) ...
以下任意一项命令都可以将该过程删除
DROP PROCEDURE do_db_maintenance(IN target_schema text, OUT results text); DROP PROCEDURE do_db_maintenance(IN text, OUT text); DROP PROCEDURE do_db_maintenance(IN text); DROP PROCEDURE do_db_maintenance(text); DROP PROCEDURE do_db_maintenance(text, text); -- potentially ambiguous
但是,如果还存在以下内容,最后一个示例就会是模棱两可的,例如
CREATE PROCEDURE do_db_maintenance(IN target_schema text, IN options text) ...
此命令符合 SQL 标准,带有以下 PostgreSQL 扩展
该标准只允许每条命令删除一个过程。
IF EXISTS
选项是一个扩展。
可指定自变量模式和名称的能力是一个扩展,并且在指定模式时查找规则有所不同。